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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服裝租借預付合約書範本

租金
活動服裝租借預付合約書範本

立合約書人:
出租人:薪傳開發戲劇舞蹈服裝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甲方)
承租人:【公司名稱 或 學校/處室全銜】(以下簡稱乙方)

茲因乙方因活動需要向甲方租借服裝及相關配件,雙方本於誠信原則,經充分諮商後,同意訂立本合約書,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:

第一條:合約期間與預付金額
本合約有效期間自民國【 】年【 】月【 】日起至民國【 】年【 】月【 】日止。

乙方同意於簽署本合約時,預付服裝租借費用總計新台幣(下同)________________元整(含稅),以作為後續活動服裝租借之扣抵額度。

甲方於收到上述預付款項後,應開立收據或發票予乙方留存。

第二條:租借扣抵與服務內容
乙方於合約期間內,得依實際活動需求向甲方租借服裝。每次租借之服裝品項、數量、單價、租借期間及取還件日期,悉依雙方確認之「出貨單」或「租借明細表」為準,並直接自預付款項中扣抵。

若預付額度於合約期滿前扣抵完畢,乙方仍有租借需求時,雙方得另行議定追加款項或依甲方當時之公開報價另行結算。

合約期滿時,若預付額度尚有剩餘,【不予退還,但可展延使用期限12個月】。

第三條:服裝保管與損壞賠償責任
乙方於取件時應當場清點並檢查服裝之完好狀態,一經取走即視為服裝狀態良好無誤。

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管租借之服裝。服裝如於租借期間內發生遺失、失竊、嚴重髒汙(如洗不掉之油漆、墨水等)或破損至無法修復之情事,乙方應照價賠償,賠償金額得自預付額度中扣除,不足之數乙方應另行補足。

一般正常使用下之輕微汙漬與正常磨損,由甲方負責清洗與維護,乙方無須負擔賠償責任。

第四條:逾期歸還
乙方應依約定之時間歸還服裝。若無正當理由逾期歸還,甲方得依逾期天數向乙方收取逾期規費(每逾期一日加收該套服裝租金之50%),該費用甲方得直接自預付額度中扣除。

第五條:合約之終止與解除
任一方若有違反本合約任一條款之情事,經他方以書面限期催告改善而逾期未改善者,他方有權逕行終止或解除本合約。

因不可抗力之事由(如天災、法定傳染病、政府法令限制等)導致活動取消而無法履行本合約時,雙方得免除違約責任,甲方應扣除已發生之必要費用後,將剩餘之預付款項退還乙方。

第六條:合約內容之調整與修改
本合約所載之各項條款及內容,雙方均保有充分討論之權利。於本合約簽署前或執行期間,如有任何未盡事宜或需變更之處,得經雙方共同協商並達成合意後,以書面(或經雙方確認之電子郵件/通訊軟體紀錄)形式進行合約內容之修改、刪除或補充。

第七條:管轄法院
因本合約所生之任何爭議,雙方應先本於誠信原則友好協商。如協商不成而涉訟時,雙方同意以(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第二院區)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第八條:合約份數
本合約書正本一式二份,由甲、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,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。

立合約書人

甲方(出租人):薪傳開發戲劇舞蹈服裝有限公司
負責人:傅小姐
統一編號:97005522
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成都街九七號一樓
電話:02-29527617

乙方(承租人):
單位名稱:【公司名稱 或 學校/處室全銜】
法定代理人 / 代表人:【公司負責人 或 校長/處室主管】
統一編號 / 機關代碼:
地 址:
電 話:
聯絡人 / 承辦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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